证券代码:300473 证券简称:德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下午14:3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9:15-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42,491,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449%;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6人,代表股份1,155,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746,6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5.6167%;反对891,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458%;弃权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75%。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有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 11 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各子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42,727,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4.4511%;反对893,7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9786%;弃权2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703%。
表决情况:同意42,727,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4.4511%;反对904,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6490%;弃权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99%。
表决情况:同意42,727,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4.4511%;反对903,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886%;弃权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03%。
表决情况:同意42,725,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3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4.3182%;反对911,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718%;弃权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00%。
表决情况:同意42,719,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3.9679%;反对91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322%;弃权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99%。
表决情况:同意42,720,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4.0102%;反对912,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899%;弃权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99%。
表决情况:同意42,720,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4.0102%;反对912,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899%;弃权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99%。
表决情况:同意42,719,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3.9498%;反对912,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899%;弃权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03%。
表决情况:同意42,720,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2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4.0102%;反对912,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899%;弃权1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99%。
表决情况:同意42,705,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3.1284%;反对910,0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9631%;弃权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85%。
表决情况:同意42,720,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72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4.0404%;反对911,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537%;弃权1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0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崔小峰律师、郑越宁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