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沐邦: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4 18: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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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薪酬委员
会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过
半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
证券部负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制定
薪酬计划或方案以及考核标准和程序;
  (二)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除法律法规规
定须经过股东会批准的之外,其他方案报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应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分
公司应当给予充分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应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
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至少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全体委员,
情况紧急也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快捷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不受上
述提前两日通知的时间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会议由召集
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
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
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既可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也可采用视频、电话等通讯方式召开,或
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经董事会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
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
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
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
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
修订,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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