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有效地吸引优秀人才,留住核心骨干员工及有潜力的员工,切实解决员工
购房困难问题,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玄科技”或“公司”)将投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员工购房提
供借款,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 适用范围
一商品房(不含商铺、自建房和宅基地)。
(1) 公司;
(2) 公司分公司;
(3) 公司全资子公司;
(4) 公司控股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与前述主体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等关联人。
三、 申请条件
申请购房借款的员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且已连续工作满两年(含)及以上;在公司、公司分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跨主体调动的,任职时间累计计算;任职时间的
计算为自与公司及/或公司分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建立劳
动关系之日至申请借款日;
或以上等级;
公司工作的,公司只接受一方的借款申请;
被银行列入黑名单的,需自记录消除满 5 年),且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
退休年龄)。
四、 购房借款额度及还款规定
未偿还余额应当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
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
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另行批准。
(LPR),结合员工的工作年限、贡献程度以及实际情况等确定,逾期还款
按银行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部分的利息。具体以《员工购房借
款合同》约定为准。
内由员工提出申请。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由员工自行承担,公司履行代扣代缴手续。
体还款约定由双方在《员工购房借款合同》中约定。
日一次性偿还剩余借款,且借款人还需按《员工购房借款合同》的约定支
付相应利息。特殊情况,可经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需签署还款承
诺,约定还款时间。
由公司与借款人、担保人或其法定继承人等法律规定的适当人士协商解决
还款事宜。
五、 申请流程
员工本人填写《购房借款申请》并依公司要求提供相关申请资料,经该员工
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公司人事部、财务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或副
总经理进行审批,并由人事部反馈员工最终审批结果。
责上述文件签署情况的审核和归档。
等产权证后一周内向人事部门提交产权证书原件。
六、 违规处罚及内控监督
如员工违反本办法、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或《员工购房借款合同》的,应承担
相应责任。
七、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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