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4 18: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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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
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孙德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部分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6年度综合服务协议
附表”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6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属于日常发
生的关联交易,该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的内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定价原则符合
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的要求,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理,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6 年度综合服
务协议附表”并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2026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属于
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该协议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
定价原则由双方 2024 年 12 月 13 日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交易内容合理,
提供的服务公开、公正、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德坤、高建军、胡元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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