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4 18: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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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7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
翔股份”)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5,500 万元(含),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含)的暂时闲
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
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波动、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变化、操作风险等因素引起
理财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 8.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
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
关的外部费用等费用合计 13,489,284.9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86,510,715.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划至指定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3-81 号《验证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合计               107,124.72         78,651.07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
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
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由于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
投资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
  (三)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四)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5,5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授权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
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资金运营平台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日
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
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
(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翔股份本次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华翔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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