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会议资料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24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420 会议室
页码
一、会议须知 1-2
二、会议议程 3-4
三、投票表格填写说明 5-6
四、会议议案 7-14
议案一: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施工单位分别签署《G5 京昆高速公路成都
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本公司与蜀道投资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
议》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变更本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罗宏先生董事酬金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订本须知: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含股东代
理人,以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H 股投票审验人及公司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股东应
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股东会由董事长罗祖义先生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公司上市业务部
(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股东会的会务事宜。
五、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
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还应出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文件。
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股东依法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股东会见证律师将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验。
六、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的
股东和代理人,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
但可在股东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七、股东会审议议案时,股东可在得到会议主席许可后发言。股东发言应围
绕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会议主席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股东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对议案采用记名方
式逐项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
九、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
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十一、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
行点算;如果会议主席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席
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进行点票。
十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会的
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24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 420 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邀请的其
他人员
一、会议主席宣布股东会开始,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并通告会议的见证律师。
二、见证律师宣读出席股东的资格审查结果。
三、股东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议案审议:
议案一: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施工单位分别签署《G5 京昆高速公路成都
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本公司与蜀道投资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
议》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变更本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罗宏先生董事酬金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投票表决:
六、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股东、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
八、会议主席宣布股东会结束。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请出席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以下同)在填写投票表格时注意以下内容:
一、填写股东资料:
出席股东请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资料”中相应内容,并应与出席本次股东
会签到的内容一致。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单位的全称,个人股东请填写股东本人
姓名。持股数一栏中,请填写出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二、填写投票意见:
股东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股东如欲投
票同意,请在“同意”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则请在“反对”栏内
加上“√”号,如欲弃权,则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填票人应在投票表格的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四、请各位股东正确填写投票表格:
如投票表格中有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应在修订处签名予以确认,或在投
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投票表格重新填写(原表格当场销毁)。若投票表格
未经正确填写或字迹无法辨认,本公司可行使绝对酌情权将此投票表格的全部或
其中一部分(视情况而定)视为无效。
五、股东在填写投票表格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附:投票表格格式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资料: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内资股适用)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内资股 □
股份性质:
H 股 □
于四川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
持股数: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代理人:
四楼 420 会议室召开 身份证号码:
投票表格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施工单位分别签署《G5 京
合同》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与蜀道投资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
选举罗宏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
事
签名 日期 2025 年 12 月 24 日
议案一:
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施工单位分别签署《G5 京昆高速公路
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交建集团”)、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桥集团”)、
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路信息”)共同出资成立四川成雅高速公路有
限责任公司(“成雅公司”,由本公司持股 85%并控制),以负责 G5 京昆高速公
路成都至雅安段扩容工程项目(“成雅扩容项目”“本项目”)的建设、运营、
管理、移交等工作。为实施本项目建设,成雅公司与交建集团、路桥集团、高路
信息(“承包人”)协商一致,拟与承包人分别签订《G5 京昆高速公路成都至雅
安段扩容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有关《总承包合
同》详情请参阅本公司 2025 年 11 月 11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成渝关于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分别签署工
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建议本公司股东会作出以下决议:
并在其绝对酌情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利益情况下,对《总承包合同》进
行补充、修改,进行一切所需事宜和行动;
构(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确定中介机构的聘用条款,签署、
修改及/或终止相关聘用协议;
定、修改、签署及刊发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公告等相关文件,及遵守其他适用
的合规规定。
本议案已经由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议案二:
关于本公司与蜀道投资签署
《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未来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本集团”)拟通过招标、比
选、询价或其他方式(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确定,法律、法规及规章未强制要求的则依据本集团招标管理相关制度
予以确定)为本集团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选定服务方,而本公司之控股股东蜀道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投资”)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蜀道集团”)相关成
员可依法参与竞争。为使蜀道集团相关成员不丧失成为本集团施工工程及相关服
务提供方机会的情况下,确保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蜀道投
资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
称“本协议”),预计本协议项下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25 亿元。详情请参阅本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四川
成渝关于 2026 年度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建议本公司股东会作出以下决议:
(一)确认及批准本公司与蜀道投资签署《施工工程及相关服务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
(二)确认及批准本集团任何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
司或其他组织)在其绝对酌情认为适当或权宜且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上述框架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可另行与蜀道集团任何
成员(包括其新设或通过股权收购而投资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商议、制定、签署、
修改、补充和执行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该施工工程及
相关服务的具体协议等)和进行施工工程所需一切事宜和行动。
本议案已经由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议案三:
关于变更本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境内审计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本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充分沟通,基于本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通过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本公司拟变更
无异议。
经本公司开展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服务机构相关选聘工作,确定信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
更本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境内审计师为信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由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
建议股东会批准变更本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师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任期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议案四:
关于罗宏先生董事酬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参考市场薪酬水平,结合本公司候选人的实际情况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意见,建议罗宏先生的酬金方案为:固定酬金每年人民币 8 万元整(含税)。
本议案已经由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议案五: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步丹璐女士自 2019 年 11 月 13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已
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在同一上
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步丹璐女士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规
定,步丹璐女士的辞任将于本公司股东会补充选举产生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生
效。
结合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意见,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建议股东会批准:
选举罗宏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连续任职不
超过六年。
罗宏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的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详情请参阅本次股
东会投票表格的填写说明。
本议案已经由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会批准,请各位股东审议。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宏先生,出生于 1971 年 7 月,1994 年 6 月毕业于南华大学(曾名:中南
工学院),获会计学学士学位;2002 年 7 月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管理硕士学
位,2006 年 7 月获暨南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曾任南华大学教师,西南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副教授,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科院成都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
报批评,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
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