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控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4 18: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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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 1: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 2: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7:关于公司拟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依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
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
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二、参加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股东在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
发言一般不得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指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
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
质询,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
照本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
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未能
在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投票,可以参加网络投票。除出席本次
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
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未经公司
董事会同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
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
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2 月 17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汇报并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
    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1: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2: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拟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
数量或/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
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去世的
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
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
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有关的协议;
  (9)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上述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日、授予对象、行权价格的确定等相关事项;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由董事
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
有效。
  本议案已经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4: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
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5: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7:关于公司拟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
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项目投资协议》,通过
全资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90万套
高端新能源汽车造型部件及声学产品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约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50,000万元,包括
土地购置费用约5,200万元、土建投资约20,000万元、新购置设备约25,000万元;
其余为流动资金。最终投资金额及建设期以项目实施后实际情况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实施不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拟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
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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