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对富康矿业所持青海锦泰 15%股权进行司法变卖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对富康矿业所持青海锦泰 15%
股权进行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青海省西宁市中级
人民法院将于 2025 年 10 月 5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康矿业”)持有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锦泰”)对应出资额为人
民币 3,036.6421 万元(当前折合持股比例为 15%)的股权进行公开司法变卖。现
将本次司法变卖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变卖的结果
经公司查询,富康矿业持有青海锦泰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 3,036.6421 万元
(当前折合持股比例为 15%)的股权于 2025 年 10 月 5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2 月
满后进入 24 小时竞价期,最终因无人竞价而流拍。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司法程序接受青海锦泰股权以股抵
债并与股东方签署战略合作的议案》。主要内容为“是否在变卖公告期内或变卖
公告期满后,接受以该股权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保留价抵偿公司债权”,公司拟通
过司法程序接受以富康矿业持有的青海锦泰 15%股权抵偿对应富康矿业需支付
公司的债务本金人民币 3.545 亿元,以及违约金、交易费用及一切合理费用。
基于各方股东对青海锦泰后续经营的关注与支持,公司已与青海锦泰现有股
东富康矿业、李世文及潜在股东青海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签署战
略合作方案。核心约定:各方行使青海锦泰股东会、董事会召集权、提案权、表
决权等权利时,均以兆新股份意见为准并保持一致行动;后续计划总委托投票权
为不超过 56%的持股比例,其中青海新兴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占比
约 22%、富康矿业及李世文占比约 18%。各方委派董事按兆新股份意见行使表
决权等董事权利,保障青海锦泰依兆新股份战略推进债务重组与经营绩效提升。
该安排有效保障公司参股后的股东权益与监督权,助力各方股东协同提升青
海锦泰经营管理效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了公司及一致股
东对青海锦泰的后续运作的决策主导权。相关一致行动关系待股权变更完成工商
登记后将签署正式协议。
公司将持续保持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关注法院对富康矿业
持有青海锦泰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 3,036.6421 万元(当前折合持股比例为 15%)
的股权的后续处理情况。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