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骏成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3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 所 深 证 上 [2022]106 号 文 同 意 ,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集资金人民币68,503.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用状态日期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40,384.76 35,000.00 2025 年 12 月 31 日
TN、HTN 产品生产项目 8,417.44 6,00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49.43 4,000.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62,951.63 55,000.00 -
注: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5 年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 节余金额(含利息
项目名称
资总额 金 和理财收入等)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35,000.00 30,101.43 6,741.45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市场情况,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
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费用。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
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
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署的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决策程序
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
组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741.45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上述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结
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 立 吴 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