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3 2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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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保证公司经营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
营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以及《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
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筹
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
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
律、法规,熟悉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和运作;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勇于创
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第四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独立董事
不得兼任总经理。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后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说明辞职原因及未尽事宜的交接安排;有关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规定执行。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上没
有表决权。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公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分工。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授权在管
理分工上各有侧重,在分管或协管领域对总经理负责,并在
授权范围内签署有关文件、合同。
  第九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章 总经理会议制度
  第十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公司重大问题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共同研究,除须由股东会、
董事会审议、董事长、总经理审批通过的事项外,由总经理
办公会做出决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在下列
情形时,总经理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二)其他副总经理提议时;
  (三)董事会提议时。
  第十二条 总经理是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应根据会议内容指定一名副总
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持会议。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总经理认为必要时,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与会议内容
有关的人员列席参加。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如下: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进行具体工作部署;
 (二)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调整方案;
 (六)拟订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
 (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和实施资产购买和出
售、对外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的,需按《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规则履行回避程序后,在
授权范围内审批;
 (八)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
管理级员工,对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的聘任进行推荐,或对其解聘提出建议;
 (九)分析与研究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战略性交易;
 (十)其他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通报或审议的事项。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
规则,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第十六条 总经理工作会议应有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
公司档案进行保管。
            第五章 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 总经理每月应当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
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方面内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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