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3 21: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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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式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4 点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 日上午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 日 9:15
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15号)。
合的方式。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5人,代表股份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173,045,285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4.51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32,8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3105%。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及代理人 74 人,代表股份 832,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数的 0.3105%,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4790%。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员、董事候选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73,146,9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7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63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035%。
  顾希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146,8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7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53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16%。
  刘连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146,8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7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12%。
  张伊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73,146,82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7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53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15%。
  郁崇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147,02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7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54%。
  张熔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146,8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7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53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10%。
  李文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任期为自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2,7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82%;反对 51,7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8%;弃权 3,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7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6.2136%;弃权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323%。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5,6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反对 48,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5.8414%;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3%。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5,5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反对 48,7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5.8534%;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3%。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5,5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反对 48,7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5.8534%;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3%。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5,5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反对 48,7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5.8534%;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3%。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2,6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反对 51,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7%;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7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6.2016%;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3%。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5,6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反对 48,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5.8414%;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3%。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3,6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87%;反对 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7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6.081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3%。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5,6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反对 48,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5.8414%;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3%。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3,6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87%;反对 50,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7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6.081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3%。
  表决结果:同意 173,825,5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98%;反对 48,6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5.8414%;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
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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