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望时代: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3 21:13: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
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
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
益事业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第五条 权责清晰: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
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不能将
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公司对外捐赠之前,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同意后实
施。
  第六条 量力而行: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
殊情况以外,不得对外捐赠。
  第七条 诚实守信: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
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第八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包括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等)。公司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
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
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不得用于
对外捐赠。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受益人
  第九条 对外捐赠的类型:
  (一)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
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
等地区以及慈善协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青少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或者
困难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
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十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
及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者需要捐助的个人。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
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
的企业及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
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
利机构等。
  第十一条 对公司内部职工、与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
系的单位,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第五章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审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
行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含子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
捐赠和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相应决策程序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捐赠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百分之零点五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捐赠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百分之五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三)公司对外捐赠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根据审批权限,公司单笔捐赠金额
未达到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的,逐级递交公司党总支扩大会议、总经理办公会
议审议决定后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由经办部门和人员提出捐赠方案,由分管领
导审核,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就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
析后,按照本制度第十三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捐赠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
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等内容。
  第十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须将拟定的捐赠方案呈报公司,由公
司按照本制度第十三条所列程序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司将对捐赠事项统一规划部署,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同一性
质、同一受赠单位的捐赠,年内不得重复发生。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完成后,经办部门就捐赠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
形成书面报告,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归档并建立备查账簿登记,同时报公司董事会
秘书处备案。
  第十八条 经办部门应当将相关批复、捐赠证明及捐赠执行的图文资料妥善
存档备查,对外捐赠事项管理应列入公司审计内容。
  审计监察部负责公司对外捐赠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监督经办单位
及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审批程序执行,禁止随意对外捐赠,管理、规范和优化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未执行本制度规定而擅自进行捐赠,或者以权谋私、转移资产等
违法违纪的捐赠,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处以降职、免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浙江东望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望时代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