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5-62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能厅。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南启元律
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195,101,541 股,占公司有表
决 权 股份 总数 的 31.4511% 。其中 :通 过 现场 投票 的 股 东 36 人, 代 表 股份
人,代表股份 1,33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4%。
四、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4,622,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44%;反对 46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4%;
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86,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24%;反对 46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25%;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4,594,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403%;反对 4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5%;
弃权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58,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30%;反对 4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10%;弃权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4,57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23%;反对 4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4%;
弃权 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342,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2%;反对 4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86%;弃权 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94,57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342,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2%;反对 4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86%;弃权 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94,577,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341,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6%;反对 4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86%;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
表决结果:同意 194,57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342,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2%;反对 48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17%;弃权 4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0%。
表决结果:同意 194,577,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341,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18%;反对 4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86%;弃权 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6%。
表决结果:同意 194,57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342,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52%;反对 4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86%;弃权 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
表决结果:同意 194,578,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341,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35%;反对 4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86%;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
表决结果:同意 194,578,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341,9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35%;反对 49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86%;弃权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0%。
表决结果:同意 194,592,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355,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82%;反对 4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4%;弃权 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4,543,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307,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19%;反对 5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46%;弃权 2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93,795,983 股,选举马孝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93,903,685 股,选举马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93,903,681 股,选举林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93,893,186 股,选举刘家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93,893,179 股,选举彭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93,785,376 股,选举唐建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93,894,176 股,选举欧明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93,904,169 股,选举喻朝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93,894,167 股,选举刘纳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