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25-056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
保事项的议案》:预计将对2026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
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
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授信、借款有关的文件。该项
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一、相关背景情况
结合2026年度经营计划,2026年度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相关综合授信提供合计
不超过5亿元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按股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上述担保额
度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公司下
属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
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新鸿,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
物联网国际创新园E2-308号。中科融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5,058 45,169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负债 57,974 56,391
流动负债总额 56,596 56,293
净资产 -12,915 -11,222
营业收入 6,346 1,580
净利润 -1,694 -1,686
北京实达数智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研究院)成立于2022年5月,
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辉,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鼓楼东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49.32 3,140.73
总负债 601.59 1,939.00
流动负债总额 601.59 759.92
净资产 247.73 1,201.73
营业收入 98.89 109.68
净利润 -953.99 -1475.04
平潭实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实达)成立于2024年7月,注册资本
湾商务营运中心1栋2401室。平潭实达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97.69 28.99
总负债 221.46 0.02
流动负债总额 221.46 0.02
净资产 76.23 28.97
营业收入 70.42 0.13
净利润 -102.74 -21.03
福建数创联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创联合)成立于2024年8月,注册资本
号人工智能产业加速中心一层39室。数创联合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为5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697.40 2,288.48
总负债 3,732.08 2,039.66
流动负债总额 483.45 1,066.65
净资产 -34.68 248.82
营业收入 12.47 507.74
净利润 -283.50 48.82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等条款将在本议案审议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为
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均以流动资产为主,能够用于抵押的实物资产较少,
为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足够金额金融机构贷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全资子公司与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互保,以及公司与
控股子公司之间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均遵循公平对等原则,不会损害公司整体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议案所审议的预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子公司的融资用途主要用于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后
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发生额(不包括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0万元,占
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际发
生额为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授权事项
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笔担保事项均应报公司管理层进行事前审批。建议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
办理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相关子公司应根据担保事项办理进度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信息
披露义务要求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