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修订、制定、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的
案》 子议案数(9)
《关于修订并更名〈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相关公告。提案编码为 1.00、2.01、2.02、2.03 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2.00 涉及的议案均
需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中,提案 1.00 是提案 3.00 生效的前提,提案 1.00 的表决通过是提案 3.00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提案 3.00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独立董事 1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
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提供上述材料及《股东参会登记
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个人签字/法人盖章的上述登记材料及
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34 层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55-36900689 转 689
传真:0755-86596290
电子邮件:sec@ctwygroup.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议案 3.00 选举独立董事 1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1。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
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 法人股东法定代
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
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
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 1 名(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1 位独立董事,
也可以在 1 位独立董事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