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个人原因已离职外,其他 89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89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
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上述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