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
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724.1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事
项发表了意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
了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
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0
号),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8,571,428股,发行价格87.50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1,923.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07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
[2025]518Z012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
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
金额 金额
上海高端半导
上海高端半导体
备产业化项目
质量控制设备研
上海高端半导
发测试及产业化
体质量控制设
备研发测试中
心项目
合计 285,186.74 250,000.00 248,076.74
注:关于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5 年 10 月 18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6,597.69 万元,
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6,597.6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使 自筹资金
项目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募集资金 预先投入 拟置换金额
总额
金额 金额
上海高端半 上海高端半
导体质量控 导体质量控
制设备研发 制设备产业
测试及产业 化项目
调整后拟使 自筹资金
项目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募集资金 预先投入 拟置换金额
总额
金额 金额
化项目 上海高端半
导体质量控
测试中心项
目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升级建
设项目
合计 285,186.74 248,076.74 16,597.69 16,597.69
四、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923.26万元(不含税)。截至
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 自筹资金支付
序号 费用类别 拟置换金额
(不含税) (不含税)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信息披露费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手续费及其他
合计 1,923.26 126.51 126.51
五、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文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