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志邦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邦家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志邦家居为其全资子公司安徽志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志邦贸易”)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志邦贸易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志邦贸易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办理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以满足全资子公司日
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的相关业务,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
以银行与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全资子公司运
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
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
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担保事项需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的,签约时间以实际签
署的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相关规定,本事项还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提供担
保预计事项有效期限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
本次新 占上市公 担保预 是否 是否
被担保 方持 最近一期 目前
担保方 增担保 司最近一 计有效 关联 有反
方 股比 资产负债 担保
额度 期净资产 期 担保 担保
例 率 余额
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志邦家 安徽志
居股份 邦国际 2026/4/
有限公 贸易有 28
司 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安徽志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孙婷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3MA8L96R404
成立时间 2021 年 4 月 23 日
注册地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阳工业园区连水路 19 号 101 室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
经营范围
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家具零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门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品牌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项目 年 1-9 月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871.57 9,922.6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0,195.27 8,584.11
资产净额 2,676.31 1,338.54
营业收入 17,913.02 16,179.20
净利润 1,337.77 -341.79
(二)志邦贸易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
额度。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与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新增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志邦贸易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
其资信状况,整体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志邦贸易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帮助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战略发展规划。志邦贸易信用状况良好,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此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新增为全资子公司志
邦贸易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志邦贸易更好地开展业务。同时,志
邦贸易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
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50,000 万元(包含
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44.13%。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志邦贸易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
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0,000 万元(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
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
志邦家居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