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九 台 农 商行)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华嵘
股票代码:6004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 504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司法执行裁定)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
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收购办法》
《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华嵘控股 指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因根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
公司持有的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无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限售流通股 16,234,261 股股票,扣划到吉林
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由此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增加的权
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 504 号
法定代表人 郭策
注册资本 507,419.1569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8 月 13 日至 2028-12-16
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参与货币
市场;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
供保险箱服务;代理买卖基金、信托产品及其他理财产品;
基金销售;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借款、外汇票据的承兑
经营范围 和贴现、外汇担保、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外汇存款、外
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
和资信调查、咨询、见证,外汇借款、外汇票据的承兑和
贴现、外汇担保、即期结售汇、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信息服务业
务(不含固定网信息服务业务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000124354791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郭策 男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中国 吉林长春 否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嵘控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其中万
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总股数 持股比例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000638 90,860,000 29.18%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000980 647,335,602 12.8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
吉 01 执 119 号之五)和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5)
吉 01 执 119 号之十),将被执行人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华嵘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 16,234,261 股股票,扣划到吉林九台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由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增加。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九
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华嵘控股股份,且无其他明确的在未来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华嵘控股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0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
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0 0 16,234,261 8.30%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5)吉 01 执 119 号之五)
和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5)吉 01 执 119 号之十),
主要内容如下:
将被执行人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
无限售流通股 16,234,261 股股票,扣划到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下。
办理司法扣划的同时一并解除以上的司法冻结和质押登记。
四、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华嵘控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234,26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30%,不
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除上述已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华嵘控股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
以上文件备置于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策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3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神墩一路
上市公司名称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恺德中心 3 号楼 1101
股票简称 *ST 华嵘 股票代码 600421 *ST 华嵘 *ST 华嵘
信息披露义务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信息披露义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
人名称 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504 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16,234,261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增加 8.30%
及变动比例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拥 有 权 益
时间:2025 年 12 月 2 日
的 股 份 变 动
方式:执行裁定
的 时 间 及 方
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不适用 ■
露资金来源
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策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