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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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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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 2320 号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五、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非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六、股东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
八、宣布表决结果及大会决议;
九、由见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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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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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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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
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
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
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
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六、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
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
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八、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
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
权”。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
式公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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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十二、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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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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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
规定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
或监事。结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
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2 月 4 日 发 布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及《公司
章程》。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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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
了修订。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2 月 4 日 发 布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制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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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独立董事蒋华先生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
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江苏特丽亮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提名吴晓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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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俊先生简历:
吴晓俊,男,中国国籍,汉族,生于 1980 年 11 月,博士学历,毕业于苏
州大学商学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
吴晓俊先生曾供职于中国银行苏州分行金融机构部和公司业务部、浙商银
行苏州新区支行以及江苏国晟金财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江苏澳洋健康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加速中心投资总监。
吴晓俊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此外,吴晓俊与提
名人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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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董事许广彬先生、杨波先生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
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江苏特
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提名张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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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盛先生简历:
张盛,1978 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审计学院财会
电算化专业,大专学历,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无锡小天鹅梅洛尼洗碗机
有限公司仓库主管;2005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无锡意黛喜家用电器有限公
司物流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无锡盈德喜家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
理;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惠而浦(合肥)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曾先后担任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供应链副总、总经理,
并担任特丽亮全资子公司良时正盛(无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
表人。
张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