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5-068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鼎晖隽禺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YPRESS CAMBO, L.P.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
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了《中炬高新股东增持股份计划
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火炬集团)拟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中炬高新股份,拟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以下简称:本
次增持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系火炬集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火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中炬高新股份
比例从 21.03%增加至 22.07%。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21.03%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22.07%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 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442000282055260P
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442000MA4W1NQ311
营集团有限公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310101MA1FPL014F
伙企业(有限合伙) 行动人 □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330402MABQWFB49E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行动人 □ 不适用
伙)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CYPRESS CAMBO,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L.P. 行动人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 资金来源
投资者名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比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比 权益变动
的 (仅增持
称 (万股) 例(%) (万股) 例(%)注 方式
时间区间 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集中竞价
中山火炬 其他金融
大 宗 交 易 2025/9/20-
集团有限 8,827.0692 11.33 9,628.5795 12.37 机构借款
□ 2025/12/2
公司 □
其他:____
股东借款
(请注明)
□
其他:____
(请注明)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中山火炬
公有资产
经营集团
有限公司
上海鼎晖
隽禺投资
合伙企业 2,259.7925 2.90 2,259.7925 2.90 / / /
(有限合
伙)
嘉兴鼎晖
桉邺股权
投资合伙 2,092.3432 2.69 2,092.3432 2.69 / / /
企业(有限
合伙)
CYPRESS
CAMBO, 649.5087 0.83 649.5087 0.83 / / /
L.P.
合计 16,381.3779 21.03 17,182.8882 22.07 -- -- --
注:因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 778,991,206 股变为 778,509,22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上述变动后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778,509,228 股为基数进
行计算。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火炬集团实施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不触
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火炬集团将在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增持
计划,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书。
(三)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