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3 18: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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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是指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
《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薪酬结构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三)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四)薪酬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的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和奖惩事项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总裁、董事会秘书及根据总
裁或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聘任的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和奖惩事项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薪酬水平进行年度评估,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经营管理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
  第七条 公司经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
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按照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对应岗位报酬。
  第九条 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董事
津贴,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经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履职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十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
励构成,其中基本工资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的基本
报酬,依据其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并结合行业平均水平综合确定;绩效奖励依据当年
度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能力及绩效等内容进行考核并经审议后发放。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总体经营目标及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工作范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考核方案进行
研究和审查,拟制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并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励依
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
规定,完成各级审批流程后发放。所有薪资均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
《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解除其职务,并有权扣减或取消
其津贴,已经发放的津贴,公司有权追索。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
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个人绩效: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战略规划、经营管理、
风险控制、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表现,以及个人对公司业绩的贡献程度;
  (三)薪酬竞争力: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
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五)激励政策变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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