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9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可行
权人数 46 名,可行权数量为 95.808 万份,行权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5,015,600 股
变更为 75,973,68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5,015,600 元变更为 75,973,680 元。公
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可行权人数
变化,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501.56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648.318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百一十九条 释义 第二百一十九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持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 50%,但依其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 50%,但依其持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
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人。 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 (三)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 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 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
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 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
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 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
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五)本公司所称的交易,包括下 (五)本公司所称的交易,包括下
列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列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 (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
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及购买银行理财 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
产品除外);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 (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
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子公司的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租入
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签 或者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
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 (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
经营等);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 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研究
者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
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中国证监会、 弃权利;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
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 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
为。 为。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