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4 证券简称:陇神戎发 公告编号:2025-081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陇神戎发”)于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业务资质:1994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
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
人员信息:2024 年末合伙人 61 名、注册会计师 275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9 人。
业务信息: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7,738.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1,639.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2,320.32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2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5,446.43 万元。2024 年度陇神戎发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18 家。
陇神戎发 2025 年度审计项目拟由甘肃分所具体承办。甘肃分所注册地址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 226 号西北弘大厦 27 楼,已持有甘肃省财政厅颁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万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
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
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2 次、
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199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199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先生,200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上市公司
报告 1 份。
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具体
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在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
具警示函。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阎小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广玲
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铁军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及采取的防
范措施。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执行审计需配备的人力及其他
资源、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53.00
万元(含税),较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 3 万元,主要因公司收购甘肃药业集
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70%股权增加控股子公司审计业务。其中,财务审计
费用 43.0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00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十次会议,对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
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
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符合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