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被担保人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都荆门公司”)为珠海
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都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不
属于润都股份的关联人。
?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本次担保后,预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22,810
万元,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6.60%。
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为润都荆门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润都荆门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985.98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7%。
? 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情况:
被担保人润都荆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103.77%。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金额为121,16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0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在 2026 年度(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为全资子公司——润都荆门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
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融资授信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
上述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
关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新增担保
担 被担保方最近 本次新增
被担保 担保方持 截至目前担保 额度占公司最 是否关
保 一期资产负债 担保额度
方 股比例 余额(万元) 近一期经审计 联担保
方 率 (万元)
净资产比例
公 润都荆
司 门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名称: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MA4979J22Q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荆门市掇刀区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荆东大道 325、327、329 号
法定代表人:游学海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电子烟、雾
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出口,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进出口,电子烟、雾化物及电
子烟用烟碱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第三类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酶制剂研发,货物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100%
润都制药(荆门)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 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6,541,605.51 749,527,466.63
负债总额 795,407,194.73 865,179,442.4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865,589.22 -115,651,975.84
利润总额 -61,504,571.93 -86,786,386.62
净利润 -61,504,571.93 -86,786,386.62
四、担保方案基本情况概述
担保金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
担保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 5 年内,具体担保期间以最终签署的保证
合同/协议为准。
生效方式:本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
生效。
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五、公司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全资子公司获得
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
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
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在后续的具体执行中,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具体担保情况,
对担保贷款的使用及还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全
资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
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
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利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22,810 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 36,333.98 万元,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5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
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