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5-083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5,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5,00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五芳斋”)在该行办理的综
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本金余额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不
存在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成都五芳斋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内,无
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魏荣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57978081611
成立时间 2007 年 1 月 16 日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兴路东段
注册地
注册资本 5,5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
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
经营范围 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低温仓储(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装卸
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930.61 19,141.0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997.03 5,159.03
资产净额 16,933.58 13,982.03
营业收入 28,975.44 23,900.17
净利润 2,950.44 2,699.6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光大银行签订的关于成都五芳斋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JXZBZ20250038)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保证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成都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人民币 5,000.00 万元
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日起三年。如因法律
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
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
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
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成都五芳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
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成都五芳斋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0 万元的最高担保额度。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
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00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1%,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
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