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3 证券简称:法拉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与修改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 <
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二、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基于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
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监事会、监事”由审计委员
会替代等。为突出本次修改的重点,仅就重要条款的修改对比做出列示,其余
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调整及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改内容相应调整等
内容不再逐一比对列示,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十八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 第六十八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 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
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
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
一名董事主持。 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 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
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 ……
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监事
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
第九十八条 …… 第九十八条 ……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 1/2。
公司职工人数在三百人以上的,董
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 名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
会中设置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
当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 董事会对专门委
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专门委员会的
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章 监事会 删除
公司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情况同步修改了章程附件《厦门法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以工商登记机
关核准的内容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公司
章程》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三、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因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新规修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部分治理制度进行
修改,具体涉及的制度如下:
四、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为加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制定《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