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5-05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师事务所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拟聘
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
求,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评估,拟聘任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
经营范围: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破产清算服务。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历史沿革:
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2006年成立的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2020年8月18日,根据《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
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的通
知》(财会〔2018〕5号)要求,转制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普
通合伙);2022年6月,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审批完成工商变更工作,转制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人。
业务信息:2024年度,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0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33.76万元,购买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近3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
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三)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自
律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情况。国府嘉盈会计师事
务所8名从业人员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
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以上监督管理措施均不是执业人员在国
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收到。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袁攀,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共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媛,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长波,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共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0
份。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3年无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
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业务工作量以及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的
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1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
司提供17年的审计服务工作,其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与评估,拟
聘任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一致同意聘任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