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股 公告编号:2025-063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大庸古城项目运营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旅集团”或“公司”)重整申请,为推动张
旅集团重整程序顺利进行,最大程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职工等相
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平、公正、
公开地开展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经公开招募与遴选,芒果超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芒果超媒”)、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电广传媒”)(“芒果超媒”和“电广传媒”合称“电广传
媒联合体”)被正式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张旅集团重整投资并且于
之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
公司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庸古城公司”)
拟与公司、电广传媒、芒果超媒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张家界芒
果文旅有限公司”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
资公司”)签订《大庸古城运营合作协议》,拟对大庸古城项目实施
提质改造与综合运营合作。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权益调整方案》”)及
《重整投资协议》(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11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部分
重整投资人签署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和《权益调整
方案》),同时鉴于电广传媒、芒果超媒的控股股东均为芒果传媒有
限公司,电广传媒、芒果超媒可能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成为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一致行动人。由于电广传媒、芒果超媒合计
持有合资公司 2/3 股权,合资公司由芒果传媒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将
电广传媒、芒果超媒、合资公司认定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子公司大庸古城项目运营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大庸古城合作
运营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张家界芒果文旅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最终核定名称为准)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 亿元人民币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游览景区管理;
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票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休闲娱
乐用品设备出租;游乐园服务;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
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农村民间工
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工艺美术品及礼仪
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
施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
业范围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出资 6000 33.33%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出资 6000 33.33%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出资 6000 33.33%
合计 18000 100%
以上各项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根据《权益调整方案》及《重整投资协议》,同时鉴于电广传媒、
芒果超媒的控股股东均为芒果传媒有限公司,电广传媒、芒果超媒可
能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成为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一致行
动人。由于电广传媒、芒果超媒合计持有合资公司 2/3 股权,合资公
司由芒果传媒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将电广传媒、芒果超媒、合资公司
认定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张家界芒果文旅有限公司的股东均系国有上市企业,经营情况正
常,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大庸古城项目的合作经营权。
(一)大庸古城公司
名称: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滨河路大庸古城 A1 栋
法定代表人:覃鸿飞
经营范围: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包含:旅游项目开发,旅游管理服务,旅游咨询服务;水上
旅客运输,水上旅游服务,水上游乐运动;工艺美术品零售;房屋租
赁:广告设计,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广告国内外代理服务,
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文化活动的
组织与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地方民俗文化开发利用,地
方民俗文化展示、推广,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营业性文艺表
演,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影院管理,电影放映;会议、展览及相
关服务;住宿,酒店管理,民宿服务;停车场运营管理;游乐园;以
自有资金进行产业投资;物业清洁、维护;摊位出租;场地租赁;自
行车出租服务;视频设备出租服务;照相器材出租服务;娱乐设备出
租服务;体育设备、器材出租;图书出租;音像制品出租;文化用品
设备出租;服装和鞋帽出租服务;工具及手工设备出租服务;道具出
租服务;花卉出租服务;展览器材租赁;帐篷租赁;游乐设备的租赁;
企业管理服务;品牌策划咨询服务;会计咨询;公共关系服务;策划
创意服务;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对外艺术交流演出服务;群众参与
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文化创意设计;文化
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培训活动的组织;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商业
活动的组织;商业活动的策划;会议服务;展览服务;文化会展服务;
包装服务;翻译服务;电脑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服务;传真、电
话服务;名片印制服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连锁企业管理;餐饮管
理;物业管理;教育管理;商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约 240 亩的大型文旅综合项目,以助力张家界市建设国际风景旅游城
市为目标,按照“一场、二院、三街、四巷、五翼、六馆、七绝、八
景、九府、十坊、北苑南楼”的整体思路,悉心打造的集“吃、住、
游、购、娱”于一体的文旅综合体项目。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为大庸古城项目合作运营,相关费用的收取遵循公
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考相关成本支出情况及市场化因素定价,
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张家界芒果文旅有限公司
(二)运营合作的范围
本协议的运营合作范围为大庸古城项目范围,包括一期项目
范围内已开发且能够投入经营使用的物业和业态的经营权,包括
景点、商铺、餐饮、住宿、剧院、影院、游船(张旅集团享有澧
水木龙滩电站至红壁岩电站段的航道特许经营权及澧水观音大桥
至澧水大桥段的水域开发权,
权利期限截止于 2035 年 4 月 20 日)
、
停车场等物业、业态,以及二期未开发土地的经营权。
(三)运营合作模式
(1)甲方作为大庸古城项目业主方,享有大庸古城项目范围内
全部资产的所有权与合法权益。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对
大庸古城项目进行运营合作,由乙方统一、系统、全面地负责大庸古
城项目的运营管理。
(2)在运营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对大庸古城项目
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但不应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及大庸古
城项目的日常运作。
(四)运营合作期限
运营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 20 个会计年度(即至 2045 年
(1)筹备期,从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开业日。
(2)初始运营期,自开业日起至 2035 年 12 月 31 日。
(3)稳定运营期,如乙方在初始运营期届满前的 3 个自然年度
的经营业绩考核均连续达标,则运营期自动展期 5 年,即自初始运营
期届满日之次日起至 2040 年 12 月 31 日。
(4)提质发展期,如乙方在稳定运营期届满前的 3 个自然年度
的经营业绩考核均连续达标,则运营期自动展期至 2045 年 12 月 31
日。
(四)运营合作费用
运营合作费用由“运营固定费”“门票分成费”与“浮动运营费”
组成。
(1)运营固定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年度运营固定费为
费等基础成本)。每年 1 月 10 日前支付 30%的运营固定费;6 月 20
日前支付 30%的运营固定费,剩余款项在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结算、多退少补。
(2)门票分成费。自开业日起,大庸古城项目范围内的景点门
票收入按以下比例分成:甲方占 90%,乙方占 10%。乙方的门票分成
费计入甲方当年度的经营成本,具体的支付安排由双方结合大庸古城
项目运营情况另行商定。双方确认以上门票分成比例仅为暂定比例,
如甲方发生亏损情形的,双方同意调整门票分成比例,具体由双方根
据每年实际情况另行商定,并报张旅集团董事会批准。
(3)浮动运营费。如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经营业绩考核达标的,
则甲方同意以“当年经调整的年度经营利润”为基数、按本协议约定
的超额累进比例提取浮动运营费给乙方,但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
年;如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经营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则乙方可获得的
浮动运营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扣减比例计算确定。原则上在当年度
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结算支付,但双方进一步确认以
上提取比例仅为暂定比例,如甲方发生亏损情形的,双方同意调整提
取比例与支付安排,具体由双方根据每年实际情况另行商定,并报张
旅集团董事会批准。
(五)协议的终止、解除
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本协议可被终止、解除:
(1)运营合作期限届满,且双方未就合作期限的延长达成一致
的,本协议自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2)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提前终止、解除;
(3)发生本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解除情形;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5)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终止、解除。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子公司大庸古城公司拟与文旅公司合作运营管理大庸古城
项目,通过紧密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开发张家界大庸古城项目,通
过深度挖掘张家界本土文化,以现代科技为手段,以芒果 IP 为亮点,
重新构建“青春大庸城”,全面提升张家界大庸古城项目品质和品牌
形象,共同将本项目建设成极具旅游吸引力的都市休闲旅游度假胜地。
本次运营合作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协议履行过
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和政策变化、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风险影
响,具体收益目前尚无法准确测算。具体收益情况公司将在运营合作
期间的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说明。
公司将通过加强市场研判和政策研究,强化精益生产管理,实施
有效的内部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前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
况
关联交易;公司与电广传媒、芒果超媒、湖南芒果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芒果文旅”)、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达晨财智”)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签署了《重整投资
协议》,电广传媒、芒果超媒、芒果文旅、达晨财智合计认购公司转
增股票 2 亿股,交易金额合计 7.92 亿元。芒果文旅、达晨财智均为
电广传媒控制的主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披露
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部分重整投资人签署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 2025 年 12 月 1 日
召开的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大庸古城项目运营合作事项,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事项。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