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之财务顾问意见
致: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作为本次湖北文化旅游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要约收购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君亭酒店”)的财务顾问,申港证券对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发表如下结论
性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收购君亭酒店的主体资格,不存
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收购人具
备履行本次要约收购的义务的能力。”
本财务顾问同意收购人在《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中引用上述财务顾问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
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财务顾问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宇犇 张泽南 丁一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