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2 20: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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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5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
                 的说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东莞硅翔”
                           、“标
的公司”
   )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
                            )。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以下简称“
                           《重
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
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
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
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上市公司上市前专注于户外智能照明及云控系统领域,上市后于
通过外延并购和内部自研,搭建了覆盖“车身轻量化-电机核心部件-
电池安全系统-智能充电网络”的完整技术生态链,不断强化在新能
源电池及汽车配套领域的全产业链配套服务能力。
  东莞硅翔聚焦于电芯信号采集与热管理两大核心领域,产品广泛
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新能源整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等领域,公司
盈利能力较强、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较大。
  上市公司与东莞硅翔同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次交
易系上市公司继续加码新能源赛道、践行新能源产业战略的重要举措,
双方新能源领域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整车厂及储
能客户,存在较强的客户及业务协同。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
一步强化第二增长曲线,完善新能源板块的业务链,增强在新能源电
池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产业链配套服务能力。
  此外,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
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 年修订)
                     》所列的原则上不支持在
创业板上市的行业清单,也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或《产业结构调整指
  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与上市公
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
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
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
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9.90 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因此,本次
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
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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