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春先生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0.1548%)。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张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
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张春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间接持有并通过非
交易过户取得的股份(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和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张春 大宗交易 49.00 280,000 0.15%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28,141 0.62% 848,141 0.47%
张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5,902 0.17% 25,902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822,239 0.45% 822,239 0.45%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具体股份
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