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 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2 20:17: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5-073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5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国
资委批复的公告》。
   (三)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更新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及公告张贴的方
式对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对本次公示相关内容提
出的异议。
     (五)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并与股东会决议同步披露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说明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以及根据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授予价值占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控制要求,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进行
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95 人调整为 18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3,825 万股调整为 3,604 万股,具体如下:
        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          185 人,3,025 万股 179 人,2,954 万股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195 人,3,825 万股 189 人,3,604 万股
      (二)首次授予价格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
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并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为基数,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并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实
施完毕。
      根据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
日至激励对象所持股份完成授予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其中发生派息时,调整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期间派息情况,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3.25 元/股调整至 2.95 元/
股。
      上述调整属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
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
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
策程序,调整原因及调整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
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公司章程》和公司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已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公司本次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
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公司章程》和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调整、首次授予、预
留授予等事项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绿色动力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