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奕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2 2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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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西安奕斯
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奕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西安奕材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53 号),
币普通股(A 股)53,780 万股,发行价格 8.6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出具了《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60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开设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
行投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科学合理地对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产品品种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投资产品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循环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具体由公司首席财务官组织负责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视同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
低风险、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收益存在一定波动
风险,但整体风险可控。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
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
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
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认为: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人对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欢          陈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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