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2 20: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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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5-218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李生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生平先生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数6,739,019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11,043股,合计持有
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3月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34,9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04,0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7%)。如遇派息、
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但减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2%,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李生平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   合计持股股     占公司总股
              (股)                股份数量            份的总数量            本的比例
                                     (股)         (股)
李生平          6,739,019               11,043         6,750,062      2.7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名称、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
股东   集合竞价减持        大宗交易减持股                合计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占公
名称    股份的数量        份的数量(股)                    的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股)
李生    2,434,963          4,304,056             6,739,019          2.77%

日至2026年3月7日,期间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窗口期,则不减持)。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李生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如下: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安排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
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前
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公司的,则公司有
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同时,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生平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应继续遵守该限制性规定。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
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终止。
  (三)股东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李生平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
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不涉及与
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公司股东李生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李生平先生曾担任信测标准第一届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以及副总经理职位,
届满离任,目前离任董事、副总经理时间已满6个月以上。
  三、其他风险提示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
动管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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