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 99 弄龙元集团二楼会议室
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14:00
董事会秘书:张丽
咨询电话:021-65615689
e-mail:stock@lycg.com.cn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11
会 议 议 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14:00
二、大会主持人:董事长赖朝辉先生
三、大会议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四、议案审议表决:
五、监票人代表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大会主持人宣读大会现场表决后的表决决议,最终表决结果以当天下
午合并网络投票结果后详见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七、见证律师对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
八、大会主持人宣布闭会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监事会成员吴鸣明、尤旭琳、陈海英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的职
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拟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
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等。
修订《公司章程》的其他相关表述。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
中原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
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章程修订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容。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二: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制度进行制定及修订。本议案下共有 9
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序号 子议案名称
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制度全
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三: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任期已于 2025 年 5 月 5 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公
司董事会成员由 3 名非独立董事、1 名职工董事、3 名独立董事组成。现拟推举
赖朝辉、王初琛、吴鸣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
三年,即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薪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本议案下共有 3 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并表决,
具体如下:
序号 子议案名称
董事简介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四: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任期已于 2025 年 5 月 5 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公
司董事会成员由 3 名非独立董事、1 名职工董事、3 名独立董事组成。现拟推举
王文烈、谢雅芳、何万篷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独立董事,任期三年,即自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薪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在新一
届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本议案下共有 3 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并表决,具
体如下:
序号 子议案名称
独立董事简介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12 月 1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