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5-09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
民币80亿元(含本数)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5,990,782股,占公司同日A股总股本的0.3628%,
最高成交价为317.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