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9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与子公司历史资金往来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资扩股,由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
为控股子公司,导致公司对其历史借款被动形成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
形,该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对深圳浩能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截至 2025 年 11 月
元,本息余额合计 420,634,787.44 元。
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与子公司历史资金往来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资金往来形成背景
公司子公司深圳浩能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为满足其经营周转资金需求,公司
向其提供了借款支持。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深圳浩能尚未清偿全部借款,
其 中 借 款 本 金 401,880,552.55 元 、 利 息 18,754,234.89 元 , 本 息 余 额 合 计
(二)本次财务资助形成的原因
公司、深圳浩能与关联方珠海格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供
应链”)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
议》,协议约定:格力供应链以其享有的对公司子公司深圳浩能 20,000 万元债
权,向深圳浩能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深圳浩能注册资本由 40,000.00 万元变更为 59,893.07 万元,
公司持有深圳浩能 66.79%的股份,格力供应链持有深圳浩能 33.21%的股份;深
圳浩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深圳浩能的前述借款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形。该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
(三)合规性说明
经核查及法律顾问论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
情形,合规合法。
(四)审议程序
鉴于深圳浩能的其他股东格力供应链与公司同由珠海市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1.14 规定,本议案
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时,因格力供应链为公司的关联方,关联董事、股东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德辉
注册资本 59,893.07 万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8 月 23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砾田路 2 号 A 栋深圳开沃坪山新能源汽车基
注册地址
地 1 号综合楼 2301
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的购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维修维护、
售后服务;进口设备咨询及居间服务。研发、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自动化
经营范围
设备(不准从事电池的生产组装制造,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光电、水处理
专用自动化设备;五金产品的加工;普通货运
控股股东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实际控制人 理委员会为实际控制人
股权结构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1,990.15 149,666.53
负债总额 171,618.66 167,671.92
净资产 -29,628.51 -18,005.38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275.72 86,501.41
利润总额 -11,623.12 -9,819.36
净利润 -11,623.12 -9,821.21
(三)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
经查询,深圳浩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除公司外,本次被资助对象的另一方股东为格力供应链。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珠海格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文涛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10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小林商都街 6 号 403 室
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铸造用造型
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
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
供应链管理服务;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
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炼
经营范围 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非电力
家用器具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管道运输
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光缆销售;轻质建
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纤销售;防腐材料
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风机、
风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
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成品
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原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格力供应链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格力供应链为公司的关联
法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3,386.18 148,817.34
负债总额 128,667.43 125,539.90
净资产 24,718.75 23,277.44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7,763.78 241,686.17
利润总额 1,736.72 2,436.81
净利润 1,441.31 1,819.54
经查询,格力供应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合同一
贷款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
借款期限:以贷款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期限 12 个月;
借款利息:年息为 5.59%;
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二)借款合同二
贷款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总额度为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包
含贷款方已向借款方实际出借资金余额),该金额为贷款方向借款方出借款项的
上限,但非一次性发放,实际借款时间、金额以贷款方发放记录为准;
借款期限:借款总额度有效期为 3 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在上述额
度有效期内,借款方每次申请的单笔借款,期限均为 2 年,自该笔借款实际发放
之日起算;
借款利息:按年息 5.59%计算利息。无论单笔借款的申请及实际发放时间如
何,借款方均应于每年 1 月 1 日及 7 月 1 日向贷款方支付前半年度内已发放所有
借款的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周末,利息支付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还款方式:借款方应于单笔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
该笔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三)还款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与深圳浩能签订了《借款合同》,累计向深圳浩能出借
偿还完毕,利息 9,462,194.46 元尚未支付。公司就未支付利息 9,462,194.46 元与
深圳浩能达成《还款协议》,由深圳浩能按照以下约定向公司还款:
(1)深圳浩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偿还 3,000,000 元;
(2)深圳浩能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偿还 3,000,000 元;
(3)深圳浩能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偿还 3,462,194.46 元。
四、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实质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浩能日常经营借款的延
续和继续支持,综合考虑公司对深圳浩能的控股地位及财务资助有偿等因素,公
司未要求深圳浩能其他股东按同等条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深圳浩能净资产为-29,628.51 万元,最近一年及一
期处于亏损状态,其偿债能力存在一定压力。但本次财务资助系历史经营性借款
的延续,并非新增资金投放,公司持有深圳浩能 66.79%的股权,能够对其实施
有效控制,风险整体可控。
深圳浩能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持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可以通
过财务管控体系及时了解深圳浩能的财务状况,及时预警潜在风险,督促其履行
还款义务。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易的总金额为 56,915.25 万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对深圳浩能经营性借款的延续,风险整体可控,不
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交易事
项。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控制,风险整
体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积极关注并跟进后续款项归还情况。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存在的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 44,355.9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830.51%。其中公
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2,292.42 万元(不含利息),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92%,该部分属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系深圳市联腾
科技有限公司所欠余款,公司已就该部分欠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3)。
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进展,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
权益。
九、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笔财务资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