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 绿能慧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2 19: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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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回购注销事项的核查意见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绿能慧充数字
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事项、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及预留授
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合计 11.7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
                                 《激
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除 6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
其余 137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符合资
格的 137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 1,242.80 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已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解除限售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4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条件,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同意公司为符合资格的 4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合计 393.50 万
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已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解除限售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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