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种子酒: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2 19: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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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为规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本办法充分体现谨慎性原则,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办法构成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规范公司内相关的财务核
算,保证核算完整、准确,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一、债权投资 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金融工具
(或金融工具组合)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该工具(或组合)
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二、坏账准备 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期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参考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
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或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划分为若干组合,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在 1 年以内,计提比例为 5%;
  账龄在 1-2 年,计提比例为 10%;
  账龄在 2-3 年,计提比例为 15%;
  账龄在 3 年以上,计提比例为 100%(有充分证据表明尚可收回的除外)。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确认为坏账损失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的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
的款项;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
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
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
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50 万元以上须经董事会
批准),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三、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对于存货遭受
毁损、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导致存货成本不可全部收回,将
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
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但是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存货类别计提;预计的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预计完工成本和销售所必须的预计税金、费
用后的净值。
  四、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
恶化等原因,导致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单项投资可收回金额低
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
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计入当期损益。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六、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
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面价
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a、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b、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
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建过程中遇到无法预见的技术瓶颈,导致项目暂
停或需要大量额外投入;
  c、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在可预见的未来持续下跌,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d、项目所必需的许可证或批文无法获取,因法律纠纷(如专利侵权)导致
项目中止
  e、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
益的能力,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项目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a、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
受到重大影响;
  b、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c、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d、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e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九、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商誉等的资
产减值。
  对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使用权资产、商誉等的资产
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
都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
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
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
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对于流动资产,公司于期末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如果高于
已提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提减值准备的
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回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仅限
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冲减已提的减值准备。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商誉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十、资产减值准备对应
的的税务处理,以税法规定为准,可根据管理需要另行制定细则。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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