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4 股票简称:益民集团 编号:临 2025-26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房屋出租经营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房屋出租经营事项情况概述
为全面盘活企业资产,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公司与上海华
烨星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其承租经营公司名下的上海市黄浦区淮
海中路 795 号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标的 1)、795-2 号和 795-3 号房
屋(以下简称租赁标的 3),承租经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民置业
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淮海中路 809 号甲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标的 2)
事项达成合作协议。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屋出租经营
事项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递交股东
会审议。为便于本次出租物业的统一管理和相关事项的协调,董事会
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益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民酒
店”)负责上述三处租赁标的之出租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承租方签
署合同及实施其他相关事宜等。
限公司就上述三处物业租赁事项签署了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三份
(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合同 1”、
“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租赁合同
。
二、租赁标的及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租赁标的 1 为淮海中路 795 号房屋,座落于上海市淮海中
路,产证面积 8173.34 平方米。本公司为该处房产的产权人,该房产
无任何抵押或质押。
(2)租赁标的 2 为淮海中路 809 号甲房屋,座落于上海市淮海
中路,产证面积 3013.36 平方米。上海益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该处
房产的产权人,该房产无任何抵押或质押。
(3)租赁标的 3 为淮海中路 795-2 号、795-3 号房屋,座落于
上海市淮海中路,产证面积 160.73 平方米。本公司为该处房产的产
权人,该房产无任何抵押或质押。
企业名称:上海益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78952904XJ
法定代表人:宁海燕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营业期限:2006 年 6 月 6 日 至 2036 年 6 月 5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809 号甲 502 室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餐饮管理(非实物方式),企业管理,商
务咨询,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
企业名称:上海华烨星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E89NHF25
法定代表人:季米家
注册资本:1 亿元
营业期限: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74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华江路 129 弄 7 号 JT11556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议及
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票务代理服务。
三、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 1
出租方:上海益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上海华烨星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酒店品牌及相关配套;租赁期间的经营主体(即承租方或承租方
新设企业)注册于标的房屋所在地并依法在黄浦区纳税。如经营主体
为承租方新设企业,在新设企业营业执照核发后,双方应就本合同主
体变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保证协议。
日止。在第一期届满前 6 个月由承租方书面提出,经本公司评估后确
认承租方没有欠租或者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本合同续约 5 年。本合
同装修免租期为 6 个月,自标的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1050 万元,以后每三年递增 5%,直至 15 年
整个出租期限届满。
合同约定了双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因不可抗力导致房
屋无法使用、承租方擅自改变标的房屋用途或主体结构、租金逾期支
付超过 30 天、用于非法目的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情况下,若一方单方变更、终止或解
除合同的,需提前 2 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并向对方支付解除时合同约
定之 6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和其他相关损失。
(二)房屋租赁合同 2
出租方:上海益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上海华烨星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相关内容)
。
。
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350 万元,以后每三年递增 5%,直至 15 年整
个出租期限届满。
解除”相关内容)
。
(三)房屋租赁合同 3
出租方:上海益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上海华烨星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160.73 平方米,为店铺用途。
经营”相关内容)
。
起至 2031 年 3 月 7 日止;第二期自 2031 年 3 月 8 日起至 2036 年 3
月 7 日止。在第一期届满前 6 个月由承租方书面提出,经本公司评估
后确认承租方没有欠租或者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本合同续约 5 年。
本合同装修免租期为 3 个月,自标的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247 万元,以后每三年递增 5%,直至 10 年整
个出租期限届满(第四个租期为 1 年)
。
解除”相关内容)
。
(四)关于以上三个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
特别约定:无论何种原因而导致上述三个租赁合同中的任意一个
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剩余租赁合同也应全部同时提前终止解除。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进一步盘活了企业资产,有助于优化企业经营结构,
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益;本次租赁期限较长,亦可能存在
不能正常履约的风险。对于出租资产,公司将积极履行房屋所有权人
的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公司资产安全管理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