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以现场及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夏国运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及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
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
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事项,
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
为通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之签字盖章页)
叶 森 黄爱学 刘庆林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