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2025-068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华能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能财务公司”)1987 年 10 月 27 日经
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7〕333 号文件)批准成立,于 1988 年 5 月 21 日经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70 亿元人民
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04H313310001。
法定代表人:蒋奕斌
注册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明朗南街 99 号 5-7 层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华能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
会、董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
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
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华能财务公司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将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
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
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完善内部审计、培训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不
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华能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华能财务
公司实行了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制定
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华能财务公司及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
行审计和监督,对华能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
况进行评价。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
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
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经营活动中的各
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华能财务公司按季度对存放同业资产、信贷资产、证券投资、应收款项、保
函及(电子)承兑汇票等风险类资产进行五级分类,真实反映风险资产状况,为
计提资产损失准备提供依据。由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对资产质量进行风险分类的
初分,经风险管理部门复核,按照华能财务公司事项审批权限管理规定由相关决
策机构审批,财务部门按分类结果进行资产损失准备计提。
(三)控制活动
华能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
《资金和流动性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华能财务公司业务经营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
理等制度,保证其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华能财务公司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华能财务公司开
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其结算平台在网上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当结算平台发
生异常故障时,成员单位可通过提供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为降低风险,华能
财务公司将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需带出单位使用
时,由其结算部双人携带。
(4)对外融资方面,华能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在资金充裕时,择机开展拆出资金业务。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华能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
华能集团的成员单位。为防范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华能财务公司
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信贷业务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等二级管理制度
以及《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等三级业务操作规程。华能财务公司制定了贷款贷前
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加强信贷业务管理。
(1)贷前管理
华能财务公司信贷部具体负责贷款的调查和审查工作。贷款调查人负责对借
款人的资格、提交的材料是否充分合规,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以及风险
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出具贷款调查报告;贷款审查人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贷款
调查报告及相应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审查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借贷合同的规范
性、借贷手续的完备性、借款人的偿付能力及担保、抵押或质押的效力提出审查
意见;贷款调查和审查意见均需经信贷部门经理复审。
(2)贷中管理
华能财务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审查资金的充足性和可用性,在贷款审批表
上签字确认。华能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借贷行为的合规性及借贷合同
的规范性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书。按照华能财务公司相关授权制度及业务审批权
限相关规定,贷款发放还需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贷后管理
华能财务公司信贷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
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华能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华能
财务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防范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
保证。华能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华能财务公司
证券投资规模满足国家金融监管证券投资比例的监管指标。
华能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
——纪律检查与审计部,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
作规程,对华能财务公司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华能财务公司建立了满足监管要求及公司自身管理需要非现场监管信息系
统、检查分析系统、人行金融基础数据、利率报备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直联取
数的人行征信系统,满足国资委大额资金监测的数据报送系统和满足公司自身经
营管理和监管数据报送需要的数据分析平台。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华能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华能财务公
司能够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华能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
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最近一年 截至最近一期
资产总额 576.67 亿元 763.90 亿元
负债总额 477.78 亿元 665.62 亿元
净资产 99.19 亿元 98.28 亿元
资产负债率 82.80% 87.14%
最近一年年度 最近一期
营业收入 9.78 亿元 7.04 亿元
净利润 9.05 亿元 3.91 亿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华能财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合规风险管
理办法》、
《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负责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法律事
务与合规管理。风险管理部针对华能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经营安全风
险、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
和监控。负责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内外部重大风险信息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
险;负责监管机构的日常及现场检查的组织联络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华能财务
公司全面风险控制管理体系,编制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负责督促和组织开展各部
门规章制度的梳理和完善;负责对业务决策进行风险审核和评价,向管理层提出
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 2025 年 9 月
财务公司对应指标 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16.55% ≥10.5%
流动性比例 46.99% ≥25%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
收资本之和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
额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1.68% ≤15%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
余额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
资本净额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
款总额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69.47% ≤7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0.06% ≤20%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3.71 亿元,本年增加 221.92 亿元,本年减少 217.21 亿
元,2025 年 9 月末在华能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8.42 亿元,在其他银行存款余
额为 6.31 亿元,在华能财务公司存款比例为 57.19%。2025 年年初,本公司在华
能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0 元,本年新增 0 元,2025 年 9 月末贷款余额为 0 元,
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 100.73 亿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华能财务公司由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持有 52%股权、控股
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0%股权,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 3 月修
订)》的规定,本公司通过查验华能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
料,以及后续财务报表对华能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
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华能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依法合规经营;
(二)未发现华能财务公司各项经营存在不符合国家金融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华能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方面未发现重大风险事件及缺陷,未发现
目前经营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