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 2025-067
债券代码:240363 债券简称:23 蒙电 Y1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 蒙电 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下所述关联交易和对有关交易
金额上限的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基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
体业务规模、运营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
),公司梳理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拟与中国华
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北方公司”)协商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并对与上述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暨2026-202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暨2026-2028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与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暨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签订相关协议,同意各协议项下所述之关联
交易和相关交易金额的预计。关联董事高原、长明、高玉杰、王志刚、
杨晓华回避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关于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框
架协议暨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与中国华能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2026-2028年度金融服务关
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框架协
议暨2026-202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批准。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北方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将回避表决。
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华能财务公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实际金额 发生金额差异较
预计金额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1-10 月份) 大的原因
技术服务、研发
服务、施工服务
及其他相关或类 50,000 8,847.86 50,000 40,125.92 50,000 5,067.07
似的服务、劳务
等
设备采购及其他 35,000 2,384.28 35,000 29,111.12 35,000 573.36
基于公司实际运
采购产品、燃料、
材料及其他
变化导致预计金
额与实际发生金
销售产品、燃料、 额存在差异。
材料及其他
销售碳减排资源
及相关服务
购买碳减排资源
及相关服务
保险、保理及其 基于公司实际的
他金融服务 整体业务规模和
资金市场变化导
融资、融资租赁 致预计金额与实
等资金支持 际发生金额存在
差异。
单位:亿元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发生金额差异较
预计金额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1-10 月 大的原因
份)
日最高存款余 35 29.79 35 33.29 35 15.02 基于公司实际的
额 整体业务规模和
贷款、票据承 资金市场变化导
兑、非融资性保 致预计金额与实
函及其他形式 际发生金额存在
的资金融通业 35 0 35 0 35 0 差异。
务和信用支持
业务日最高余
额
票据贴现 10 0 10 0 10 0
其他金融服务
(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实际金额 际发生金额差
预计金额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实际金额 预计金额
(1-10 月份) 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产品、材料、
燃料等 基于公司实际
采购原材料、燃料 运营情况以及
等 市场变化导致
销售碳减排资源 预计金额与实
及相关服务 际发生金额存
购买碳减排资源 在差异。
及相关服务
融资服务 250,000 83,000 250,000 84,000 250,000 203,860 基于公司实际
的整体业务规
模和资金市场
变化导致预计
担保服务 100,000 0 100,000 0 100,000 0
金额与实际发
生金额存在差
异。
燃料管理及安全
生产监督服务与 50,000 40,851.23 50,000 40,212.55 50,000 23,539.62
基于公司实际
技术及研发服务
运营情况以及
房产、土地、设备
租赁服务
预计金额与实
设备维护、检修运
行服务
在差异。
电力热力销售服
务
其他管理服务 700 578.01 700 586.63 700 337.86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华能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26-2028年度的上限金额预计将
不超过以下所列: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月实际发生
计发生额 计发生额 预计发生额 际发生额 度实际发生额差异
额
较大的原因
技术、研发、管理及
相关服务等
工程承包及其他服务 500,000 500,000 500,000 0 49,342.00
设备购销及其他 35,000 35,000 35,000 573.36 5,016.09
采购产品、燃料、材
料及其他
基于公司整体业务
销售产品、燃料、材
料及其他
及市场预期进行了
销售碳减排资源及相
关服务
购买碳减排资源及相
关服务
保险、保理及其他金
融服务
融资、融资租赁等资
金支持
注 1: 因工程承包及其他服务预计发生额较大,故本次将原“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施工服务及其他相关
或类似的服务、劳务等”类和原“设备采购及其他”类中的与工程承包及其他服务相关的采购单列为一类
进行预计,同时原“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施工服务及其他相关或类似的服务、劳务等”类调整为“技术、
研发、管理及相关服务等”类,原“设备采购及其他”类调整为“设备购销及其他”类。
注 2:2024 年度工程承包及其他服务实际发生额包含原“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施工服务及其他相关或类
似的服务、劳务等”类中的 25,246.97 万元和原“设备采购及其他”类中的 24,095.03 万元。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月实际发生
发生额 发生额 计发生额 际发生额 年度实际发生额
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日最高存款余额 45 45 45 15.02 33.29
贷款、票据承兑及其 35 35 35 0 0 基于公司实际的
他信贷业务和信贷业 整体业务规模和
务日最高余额 运营情况以及市
票据贴现 10 10 10 0 0 场预期进行了预
其他金融服务 (万 600 600 600 103.97 149.54 计。
元)
的上限金额预计将不超过以下所列:
单位:万元
预计发生额与
关联交易类别 2024 年度实际发
计发生额 计发生额 计发生额 月实际发生额 际发生额
生额 差异较 大的
原因
销售产品、材料、燃料
等
采购原材料、燃料等 350,000 350,000 350,000 225,709.58 287,918.60
销 售 碳减 排 资 源 及相
关服务
购 买 碳减 排 资 源 及相
关服务
基于 公司实 际的
融资服务 250,000 250,000 250,000 203,860 84,000
整体 业务规 模和
担保服务 100,000 100,000 100,000 0 0
运营 情况以 及市
燃 料 管理 及 安 全 生产
场预 期进行 了预
监 督 服务 与 技 术 及研 60,000 60,000 60,000 23,539.62 40,212.55
计。
发服务
房产、土地、设备租赁
服务
设备维护、检修运行服
务
电力热力销售服务 8,000 8,000 8,000 0 0
其他管理服务 3,000 3,000 3,000 337.86 586.63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02XD
成立时间:1989年3月31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华能总部
法定代表人:温枢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527,698.29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组织电力(煤电、气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
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热、冷、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
经营、输送和销售;组织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水资源的开发、投
资、经营、输送和销售;信息、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配售电、煤化
工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投资和销售;电力及相
关产业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建设、运行、
维护、工程监理以及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检
修和销售;国内外物流贸易、招投标代理、对外工程承包;业务范围
内相关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境内外投资业务。(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关联关系:华能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北方公司70%股权,
北方公司持有公司51.24%股权,华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构成
关联方关系。
华能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822.38 17,076.13
负债总额 12,251.87 11,739.49
净资产 5,570.51 5,336.64
资产负债率(%) 68.74 68.75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2,865.45 4,012.03
净利润 357.06 400.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8050Q
成立时间:1988年5月21日
注册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明朗南街99号5-7层
法定代表人:蒋奕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关联关系:华能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华能集团的控股子公
司,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公司也持有该公司股权,华能财务公司与公司
构成关联方关系。
华能财务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3.90 576.67
负债总额 665.62 477.48
净资产 98.28 99.19
资产负债率(%) 87.14 82.80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7.04 9.78
净利润 3.91 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756668318G
成立时间:2004年1月8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5号
法定代表人:陈炳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煤炭资源、铁
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煤炭经营;进出口贸
易。
关联关系:北方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1.24%股份,北
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
北方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3.71 886.82
负债总额 473.06 497.74
净资产 440.65 389.08
资产负债率(%) 51.77 56.13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267.96 404.60
净利润 54.97 58.01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华能集团、华能财务公司和北方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生产经
营状况良好,具备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
易中,华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华能财务公司和北方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均按约定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各项交易,关联交易执行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与华能集团签订了框架协议,以约束公司与华能集
团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前述框架协议
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为继续保障未来相关交易的合法性,公司
拟与华能集团签订《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之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三年期)
》。自2026年1月1日起,
华能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含北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华能财务
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包括:服务互供(技术、研发、管理及相关服务等,工程承包及其他
服务)
;产品、燃料、材料购销及其他;设备购销及其他;购销碳减
排资源及相关服务;向公司提供保险、保理及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
提供融资、融资租赁等资金支持。
框架协议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2年与华能财务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以约束公司与华
能财务公司2023-2025年各项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事项,前述框架协议
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为继续保障未来相关交易的合法性,公司
拟与华能财务公司签订《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
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自2026年1月1日起,华能财
务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的各项金融服务
关联交易,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控制的其他主体在华能财务公
司开立账户,华能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控制的其他主体提
供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委托贷款、票据承兑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服务。
协议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2年与北方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以约束公司与北方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前述框架协议
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为继续保障未来相关交易的合法性,公司
拟与北方公司签订《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
电股份有限公司之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三年期)
》。自2026年1月1
日起,北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控制的其他主
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产品、原材料购销(相互采购煤炭、
水、电、气、暖等产品;相互采购原材料、燃料、矿物、及动力等)
;
购销碳减排资源及相关服务;服务互供(互相提供燃料管理、安全生
产监督服务、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运营管理服务、设备维护及
检修服务及其他相关或类似的经营性服务;共用服务;后勤服务;通
讯服务;物业服务;房产、土地、设备租赁服务;动力供应服务;电
力热力销售服务及其他相关或类似的服务等);资金支持(向公司提供
融资、担保等资金支持)。
框架协议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与华能财务公司交易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司资金的安全。
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对风险事项提供解决和
处理方案。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
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
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公
司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
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
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制的其他主体在华能财务公司
办理金融服务业务时,华能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制
的其他主体提供的条件应是按照正常商业条款提供的条件。
(2)存款方面,华能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条件应不低于“五大”
国有商业银行同类型存款利率。
(3)贷款及票据贴现方面,华能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和控制的其他主体提供的条件应以LPR为基础利率,在同等业务
条件下,不高于“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同档次贷款或票据贴现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票据承兑
等其他金融服务。华能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制的其
他主体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不高于“五大”国有商业
银行同类型服务价格水平。
(5)华能财务公司应依照协议所载定价原则,双方另行签订的
必要的书面协议和适用法律的规定,及时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和
控制的其他主体支付有关存款利息、提供有关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四)框架协议的生效条件
部决策程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订的各项协议以及对协议项下各类关联交易的预计是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及上述关
联方各自的优势,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一)与华能集团的框架协议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华能集团及其控股子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销产品、原材料、设备等,购
销碳减排资源及相关服务,服务互供及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保险等
服务,均为经常性业务往来。公司与华能集团签订框架协议是为了规
范各类交易行为的有序开展。协议中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及
类别的设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定
价遵循公平、合理、客观、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
(二)与华能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协议
华能财务公司为华能集团内部企业提供财务金融服务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在华能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是为了便于公司资
金的统筹管理,同时方便与电网公司、控股股东、基层单位等方面的
资金往来。公司与华能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是对上述资
金管理、资金往来等行为的规范与监督,同时对资金安全起到有效地
保障作用。协议中约定的定价原则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体现了
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与北方公司的框架协议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北方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销产品、原材料,购销碳减排
资源及相关服务,互供服务及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等,均为经常性业
务往来。公司与北方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有利于在规模化、集中化和
统筹化优势的基础上,发挥煤电内部协同作用、保障发电单位生产安
全、提升煤炭采购提质控价水平及实现检修和运行维护服务的资源共
享。协议中关于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客观、公允的原则,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