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
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制定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证e互动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
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
对待所有投资者,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为公司发展营造健康良好的
市场生态。
第三条 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一)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
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
平;
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上证e
互动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
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三)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
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
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四条 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容的规范要求:
(一)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
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
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法定信息披
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
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
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三)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
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
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
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四)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
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五)不得迎合热点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
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
(六)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
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
为。
(七)及时回应市场质疑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
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
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
的内部审核流程规定的程序,对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
信息进行审核。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六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归口
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上证e互动平台的问答回复。公司
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完成问题回复。
第七条 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证券投资部其他工作人员负责收
集整理上证e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
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必要时协调与投资者提问相关
的部门或子公司人员共同参与回复内容起草。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由证券事务代表或证券投资部
其他工作人员发起审批流程,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董事会秘
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
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证券事务代
表或证券投资部其他工作人员在上证e互动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
或回复不得在上证e互动平台进行发布。
第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