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电子: 603376大明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2 1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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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76            证券简称:大明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2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 15,000 万元一次或分次向全
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重庆)”)增资;同
时,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5,006.59 万元一次或分次向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
庆)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前述事项出具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10 万股,发行价格为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32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
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适用募集资金金额
       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
       司新建厂区项目(二期)
           合计               40,006.59     40,006.59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
募资金为 23,756,078.59 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本次实施的募投项目“大明电子(重
庆)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二期)”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
庆),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 15,000 万元一次
或分次向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全部增资完成后,
大明电子(重庆)的注册资本将由 18,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33,000 万元人民币,
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5,006.59 万元一次
或分次向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增资及借
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
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大明电子(重庆)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
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增资及借款仅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及借款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
     四、本次增资及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明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MA611QTE45
     法定代表人:周明明
     成立时间:2020 年 7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一路 6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
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大明电子(重庆)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40,587.46           123,755.91
   净资产            39,984.61            35,806.38
  营业收入            59,798.26            120,350.32
   净利润             4,152.40            13,845.64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
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
规划和发展战略。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
间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增资及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公司后续将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保荐人、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本次募集资金中 15,000 万元一次或分次向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增资以
实施募投项目。全部增资完成后,大明电子(重庆)的注册资本将由 18,000 万
元人民币增加至 33,000 万元人民币,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将本
次募集资金中的 15,006.59 万元一次或分次向全资子公司大明电子(重庆)提供
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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