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
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 详 见 2025 年 12 月 3 日 刊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pr@zznod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并请根据是
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参会股东登记表
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
并签名)、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
名)、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④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
名、加盖公章)、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
(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
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
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③参会股
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
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
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联系电话:010-62800055
传 真:010-62800355
电子邮件:pr@zznode.com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注:
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在应选人数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行表决。
附件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附注:
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
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 15:00。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