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5-079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总额不超过(含)
人民币 20 亿元的中期票据,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额度
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并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并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的相关事宜,授权管理层处理与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
具体执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1)。
(中市协注【2025】MTN1150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
主要内容如下:
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5】MTN1150 号)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渤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
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书的要求,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
据,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注册工作规程》、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