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0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3月28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
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天职国际受聘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李晓阳为项目合伙人及签
字注册会计师、刘云飞扬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蒲士富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因天职
国际内部工作调整,刘云飞扬不再担任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委派宾崟接替刘
云飞扬作为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宾崟,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宾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
的告知函》。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