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捷汽车: 众捷汽车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02 17: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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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60   证券简称:众捷汽车       公告编号:2025-42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
意增加“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路北路 1 号公司新建的三期厂房”作为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数字化智
能工厂建设及扩产项目”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上述事
项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5]309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50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 50,1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16.09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230Z0036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投资情况
     根据《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众捷汽车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内
部结构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如下:
              原总投资        调整后总投资       调整后拟使       调整后以自有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用募集资金       金或者自筹资金
              (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数字化智能
      扩产项目
     新建研发中
      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
     合计       42,199.99    43,142.13   42,316.09     826.04
注 1:上述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和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资源配置规划,
增加“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路北路 1 号公司新建的三期厂房”作为募
投项目“数字化智能工厂建设及扩产项目”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的实施地点。除此之外,前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
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
方式的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背景、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和实施主
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
施,董事会同意增加“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路北路 1 号公司新建的三期
厂房”作为募投项目“数字化智能工厂建设及扩产项目”及“新建研
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
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
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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